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測評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文化領域行業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68號文件相關規定,同時參考《國務院關于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文物保護法》、《博物館條例》、《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對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考核和合理使用,鼓勵他們努力學習,提高法律認知、業務素質,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加強行業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和行業自律,在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做出更大貢獻,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本管理辦法以客觀反映現階段本專業技術水平和對從業人員的要求為目標,在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變化對本職業影響的基礎上,對本職業的活動范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知識水平作了明確規定。
第二條 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人才水平等級測評分為專業技術研究型級別和專業技術應用型級別兩類,由高到低具體分為:正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高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中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初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從事民間文物藝術品的鑒定評估、備案鑒證、溯源認證、經營管理等工作,符合專業技術水平條件者,可以申請專業技術水平測評。
民間文物藝術品行業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測評是根據業務工作實際需要設置的專業工作崗位的水平評價。主要幫助非公有制的機構(企業與非企業單位)解決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和行業自律性的提高等現實問題,實行專業技術人員水平測評制。本測評性質為人才的水平評價。
第二章 專業技術人員職責
第三條 經專業技術水平測評的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并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能夠勝任各水平等級針對民間文物藝術品的真偽、應屬年代、材質進行辨別并對標的物進行價值評估的工作。
第四條 初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在中級、高級專業人員指導下,承擔并完成資料匯總、標的物保管、業務接待、鑒定工具使用等一般性業務工作或輔助性業務工作。
第五條 中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指導初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完成資料匯總、標的物保管、業務接待、鑒定工具使用等業務工作;在高級、研究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起草業務工作計劃,撰寫業務工作總結或說明、介紹性文章,獨立解決業務工作中的一般性問題。
第六條 高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組織、指導中級專業人員完成資料匯總、標的物保管、業務接待、鑒定工具使用等業務工作,提出分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計劃和規劃,在研究型專業人員指導下,獨立完成鑒定、評估、數據采集、報告編寫等各項業務工作。研究解決業務工作中較復雜的課題,撰寫業務工作總結和科研論文。
第七條 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
負責制定主管范圍內的業務工作計劃和規劃,并進行必要的科學論證,指導或組織實施業務工作計劃和活動,提出并解決業務工作中的重大課題,審定業務工作中的重要科研項目,撰寫具有較高科學水平的業務工作總結和論著,承擔對中、高級專業人員的培養任務,指導相當于碩士研究生水平的專業人員的科研活動。
第八條 正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
除履行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的崗位職責外,負責制定本部門、本專業的業務工作計劃和規劃,并從理論上論證其可行勝,提出并解決本部門、本專業的帶有普遍性的重大業務課題和解決方案,審定本部門、本專業的重大科研成果,撰寫具有獨創性和指導性的學術報告或論著,承擔指導相當于博士研究生的專業人員的科研活動。
第九條 各招聘單位應參照上述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各檔次專業職務的具體崗位職責。
第三章 任職條件
第十條 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人才任職的基本條件是: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為我國四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實際能力;具備各檔次專業專業技術水平的最低學歷或受到相應教育學時;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十一條 初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中專以上相關專業畢業或從事本專業工作見習一年期滿并接受70學時以上的相關培訓,初步掌握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業務的基礎知識及其正確的工作方法和技能。經考核達到初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標準。
第十二條 中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大學??葡嚓P專業或從事本專業工作二年期滿并接受150學時以上的相關培訓,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經考核達到中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標準。
( 1 )具有中國通史、中國古代文物的基礎知識。應初步掌握文物鑒定評估工作的資料匯總、標的物保管、業務接待、鑒定工具使用等基本知識和方法。
( 2 )在有經驗的高級、研究型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從事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工作,能夠寫出一般的科學舉證型報告。
( 3 )具有一定的古代漢語水平,能閱讀一般歷史古籍,會使用本專業的工具書,并粗通一門外語。
第十三條 高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
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或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期滿并接受240學時以上的相關培訓,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經考核達到高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員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標準:
( 1 )具有本專業較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專業知識,治學態度嚴謹,具有獨立進行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工作的能力,發表過一些較好的論文或調查報告。
( 2 )有獨立完成本專業工作的能力。從事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工作,應能嚴格按照科學操作規程獨立編寫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科學論證報告,熟練地完成所承擔的鑒定評估整體流程工作任務。
( 3 )能夠借助字典較順利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并具有較高的古代漢語水平。并且普通話使用流利。
第十四條 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
具備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含)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兩年期滿并完成兩次短期專業技術研修,主持過十次以上的鑒定評估活動,獲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主持過五次以上的鑒定評估活動。具有較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較高的理論水平,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了解和掌握本專業范圍內一個或幾方面的國內外學術發展動態,并具備下列條件者,經考核達到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專業技術水平等級標準:
( 1 )在某一學術領域有專門研究,發表過水平較高的論文與專著,或對某種古代文物有很高的鑒定評估水平。
( 2 )具有較高的科學論證能力,對文物鑒定評估工作中某些重大問題有較深的研究,能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成績顯著。
( 3 )能夠培養、指導青年工作人員進行專題研究或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工作。
( 4 )熟練的掌握一門以上外語。并且普通話使用流利。
第十五條 正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
擔任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五年以上,成績(包括論著)卓著,證明具有比副研級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更高的學術理論水平與專業工作能力,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可申請高級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師職務:
( l )對本專業具有很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專業知識,在學術上造詣較深。
( 2 )對本專業的某一專項領域的科研工作,有獨到的見解,發表過高水平的論文或專著,或對某一種古文物有很高的鑒定水平,在學術界有一定的聲望。
( 3 )能指導大型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單位的日常工作,在培養科學研究人才方面成績顯著,對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事業有較大的貢獻。
( 4 )熟練的掌握一門以上外語。并且普通話使用流利。
第四章 評審及聘任權限
第十六條 各民間文物藝術品單位專業人員的任職資格,可由本人申請和有關單位推薦,經全聯民間文物藝術品商會從業人員職稱評定委員會評定,評定由商會舉辦的全國統一考試和人事材料評審兩部分組成,認定符合相應專業職務受聘資格后,用人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任職、上崗的依據之一。
評定委員會是負責組織全國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人才水平等級測評考試,考試包括:理論知識、實操技能、法律法規等三方面內容;以及針對通過考試且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人事材料評審,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組織。評定委員會應以民主程序進行工作。
評定委員會應由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或擔任較高專業技術職務、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其中中、青年應占一定比例。
第十七條 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人才崗位實行聘任制。實行聘任制的單位行政領導應向被聘任的人員頒發聘書,雙方簽訂聘約,被聘任人員對崗位工作任務承擔相應責任。
民間文物藝術品鑒定評估專業技術人才崗位的聘任不是終身的,應規定一定期限。任期一般為3至5年,任期屆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連聘、連任。
第十八條 在民間文物藝術品經營單位工作的工程技術、文員、翻譯、會計、醫務等專業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等級及聘任條件等,按國家有關專業技術職務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各民間文物藝術品經營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也可參照執行。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作為行業自律性規范準則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從批準之日起試行。